企业职工养老
个人账户利率确定
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13年缴费年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自今日起至明年6月30日期间,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确定为3.5%,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存储额也将随之调整。
据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一年期利率为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将2013缴费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确定为3.5%,使用期限为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也将随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