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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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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省出境 188.8万人次 比2004年增长8倍 本报讯(记者 王娟)1日,省公安厅举行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宣传活动,这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开始在我省正式实施。记者采访了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解读新法的六大亮点。 执法理念从强调管理向服务和管理并重转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更加注重权益保障。将“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写入出境入境管理法,是新法一大亮点。 新法将一些被实践证明成功的重要改革举措、国际通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进一步便利人员“走出去、请进来”。 出境入境管理法积极回应了广大华侨的现实需求,改革了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制度,同时还明确了华侨在国内可以凭本人护照证明其身份。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财产登记等事务时,可凭本人的护照证明身份,解决了华侨证明身份难的问题。 指纹信息采集获授权。出境入境管理法明确将人体生物识别技术引入出境入境管理,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确保指纹信息存储、使用安全,对公民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强调各部门沟通配合、信息共享。为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全省出国境人员每年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2年全省公民因私出国(境)为188.8万人次,比2004年增长了8倍,2004年我省公民因私出国(境)21万人次。为确保新法顺利实施,我省成立了新法贯彻实施指导小组,采取多种措施予以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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