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国内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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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给差评勒索网店卖家 12名“恶意差评师”获刑 据新华社杭州7月3日电(记者张遥 裘立华)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3日对杨某等12名“淘宝差评师”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杨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其余1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 据介绍,被告人杨某等12人均为“80后”,其中有几名自己也是网店经营者,一人是在校大学生。2012年6月,杨某通过网络QQ群、YY平台等聊天工具,分别与其他被告人联系,并教授他们做“网络差评师”的方法,勒索淘宝网上的网店卖家的钱款。即由“网络差评师”在淘宝网上向某个网店卖家恶意下单,尔后被告人杨某通过网络聊天平台与该卖家“谈判”,向卖家表示如果发货就给予差评、不发货就投诉,只有向他支付一定钱款,才同意关闭交易。卖家为了不受差评,不影响网络经营和淘宝网的评分,不得不同意以支付宝转账的方式付钱给杨某。杨某收到钱款后,再将部分钱款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参与恶意下单的“网络差评师”分赃。 据介绍,在一个月内,被告人杨某等12人作案14次,共计得款人民币299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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