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下辈子还当你闺女 张若涵 我认识他时,他已是而立之年。听别人说,他年轻时也很帅,会弹吉他,会打篮球,很会读书,但也逃课混天,也会对女生痞痞地笑。我听后不信,戳他的小肚子,斜眼看他。直到有一次不经意看到十几年前的照片,我才相信,他也有过年少的意气风发。 他没上过大学,专科毕业参加工作。他的书架上有《苏东坡传》《文化苦旅》和几十本厚薄不一的字帖,从草书到隶书再到行楷,被好好地保存。他生气时不会打骂人,只是皱着那浓眉吟经诵典,讲那些你不知道的古人的事,一双漆黑如墨的眸子里装着上下五千年的文明。 我喜欢看他练字。沾了朱墨的毛笔,在洒了金粉的宣纸上写下古人的智慧。可以说,我是闻着墨香长大的。有人说,小时候临过快雪时晴帖的人,弯颈时的弧度都和别人不一样。那么,看过他临帖的我会不会也有些不同?我没临过王右军的字,但赵孟頫的《千字文》是他一笔一画教出来的。他说过“会写钢笔字的,毛笔字不一定写得好看。但毛笔字写得好的人,钢笔字就不用专门练了”。不过可惜了,我没那个耐心坐在桌案前,像他一样写几个小时不动,也就放弃了。 忽然想了想,发现我所有的爱好和习惯都随他。他们家的基因似乎与体育有缘,身体特别好。他父亲如今已八十高龄,走起路来连40岁的儿子都追不上。他喜欢打乒乓球,就领我去会所打球。 他喜欢吃美食,每次有饭局都拎上我。他喜欢文学,因此我在两个20分钟内分别背了《岳阳楼记》和《兰亭集序》,那时的我才上初中一年级。他喜欢了解偏门的东西,于是初三的我在一些怪异的问题上赢了大我三十岁的他的兄弟(也是他的领导)。他喝茶总是留个底,我喝饮料也总是喝不完。他喜欢铁观音,我的水杯里的茶只有铁观音。他喜欢吃饭时和他同事炫耀,所以我会尽努力考上郑外。 我会嫌他啰唆,大道理讲起来没完,他可以从历史过渡到平时多吃水果之类的事上。有次同学看他训我,说太惨了,我说,还好吧,习惯了。真的习惯了,习惯了他的历史典故,习惯了他皱眉说“要先学会做人,再谈学习”。也习惯了把他当百科全书用。你会惊讶于他的知识面,也会对他的口才感到诧异。他把班主任说得频频点头无话可插,也把体育老师说得哑口无言,更能和我的朋友称兄道弟,他像个外交天才。 这个看似霸气外露的男人,也会偶尔抱着电脑打游戏到天亮,也会在我盯着清宫剧看得忘我时,扔过来一只馒头摆上一瓶酱,状似不屑地瞥了一眼电视后,特有范儿地来了一句:“吃,我陪你看。”当他揽着我的肩膀说“你要做到别人不拿你当朋友是她的损失”时,我真的要哭了。他会记得我吃排骨一定要糖醋的,鲈鱼要清蒸的,菜不能放辣椒,汤不喝稠的,也记得我游戏喜欢玩《剑侠情缘》是随他的。知道我喜欢看小说,讨厌散文,喜欢郭敬明不看韩寒。知道我的偶像是科比,不喜欢风头正盛的小皇帝。他似乎记得一切关于我的事情。 他说过“高中是让你学做人的,学习我不要求你特别好”。 他说过“十八岁后你的人生靠你自己”。 他说过“十九岁以后再谈恋爱”。 他说过“如果班里或寝室有性格相对极端的同学,要么赶快换寝室,要么就远离那个人,要么就给我想办法和她处好关系”。 他还说过“小女生走路要挺胸抬头,身材才会好”。 这个男人给了我他不多的温柔。他同事戏谑道:“每次开会只要你女儿打电话,立刻从满脸的严肃变成笑脸相迎,嘴里还特别甜蜜地叫着‘宝贝儿’。” 他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是我这辈子最爱的男人之一。 老爸,我下辈子还当你闺女。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