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陪审员合议庭审案
中原区法院开全省先河
本报讯 (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王新 若禺)李先生照顾邻居李老太十余年,无儿无女的老人立下遗嘱,明确去世后自己的一套房产归李先生所有。李先生称,李老太去世后,自己去办理过户时房管部门不予办理,遂将房管部门告上法庭。昨日,中原区法院采用“大陪审员合议庭”审理了该案。采用“大陪审员合议庭”审案,这在全省法院尚属首例。
以往的审判实践中,法院往往由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三人合议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人民陪审员附和、从属法官意见的现象。为解决这种弊端,中原区法院尝试建立“大陪审员合议庭”。“大陪审员合议庭”主要适用于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当法官碰到此类案件时,可以选择组成5人以上的合议庭。昨日案件的合议庭共有7名成员,其中2名法官,5名陪审员。
法庭上,李先生出示了十几份证据,证明老人的遗嘱真实有效,还请来见证老人立遗嘱的两位律师当庭作证。
市房管局认为:李先生没有证据证明其向市房管局提出过办理房屋过户的申请,也没有证据证明市房管局不予受理,据此,不能认定市房管局行政不作为;根据有关规章,李先生提交的遗嘱既未公证,也没有经过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所以市房管局认为自己的行为合法。
合议过程中,合议庭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最终合议庭多数意见认为,李先生未能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其曾向市房管局提交过申请。最终,李先生一方同意撤诉。市房管局代理人表示,李先生可以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会按法律规定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