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作假 导师亦担责
据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记者吴晶 刘奕湛)教育部等三部委12日公布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我国将加大研究生考核与淘汰力度,实行严格的中期考核和论文审核制度,建立学风监管与惩戒机制,对学位论文作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
根据意见,国家将健全导师责权机制,改变单独评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做法,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意见强调要“完善导师管理评价机制”,“发挥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的示范和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