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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 红 刘伟平 文 丁友明 图 周末聚焦· 暑期安全 7月7日,全市中小学生迎来了暑假。然而,在孩子们放下繁重功课,享受快乐假期的同时,屡屡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却让不少幸福家庭瞬间支离破碎。 一场又一场不该发生的悲剧,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话题——生命教育。 为了给全市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撑起一把“保护伞”,连日来,本报记者通过走访多个部门,为孩子和家长们送上一份《安全守则》。 溺水篇 警钟 5月11日,惠济区1名小学生在黄河花园口玩耍溺水死亡。 5月12日,信阳固始县沙河铺乡4名小学生溺水身亡。 6月1日,武陟县4名少年在新沁河溺水身亡。 6月16日,南阳市4名中小学生在白河洗澡溺亡。 6月18日,信阳市潢川县3名学生放学后到一水塘洗澡溺亡。 7月5日,登封市宣化镇1名小学生溺水身亡。 探访 毫无疑问,这是一串令人痛心的数字,而每一起悲剧的背后,都承载着太多泪水。可是,面对这些惨痛的教训,孩子们、家长们是否真正提高了警惕? 7月11日,记者来到帝湖花园,眼前这片大湖,最深处达6米多,湖边水深3米多。记者在帝湖最北端看到,湖边围栏用铁链围起,但铁链的高度不超过20厘米。在帝湖周围,许多孩子在嬉戏玩耍,有的拿着小网探身网鱼,有的将一个个纸船放进湖水,低矮的护栏几乎不能起到有效的防护作用。 记者在现场看到,有相当数量的孩子没有监护人在身边。有的孩子虽然有家人陪同,但聊天的聊天,玩手机的玩手机。 7月12日,郑州龙湖岸边,三三两两地停着到此游玩的私家车;湖面上,能看到游泳者在水中起伏;沙质的河滩上,还有家长带着孩子在踩水嬉戏。谁会想到,就在这里,近一个月的时间,看似平静的湖水已经吞噬了两条年轻的生命。 “自从气温升高后,总有市民来这里游泳,其中也不乏青少年。”龙湖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为防止溺水事故,他们在龙湖周围安排了巡防队员三班倒,24小时不间断巡逻,但龙湖岸线长约17公里,根本顾不过来。而且,即便巡防员劝阻市民下水,也总有一些人置之不理。因为湖内原来就有沙坑,填埋得不均匀,深处有3米多,一旦落水,不要说孩子,大人都非常危险。 从教育部门统计数据显示,进入暑期,溺水死亡的学生人数居学生各类意外死亡人数首位。从年龄段看,溺亡的多是小学4至6年级和初中学生。 对策 省教育厅基教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自6月以来,省教育厅已经连续4次发布中小学生防溺水通知。按照要求,全省教育、水利、公安等部门在暑假前联手对县域内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以及村周围的河道、水库、池塘、水坑,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并在危险、重点水域设立防溺水警示牌。但是,安全教育是学生、家长以及全社会共同的事情,缺少了任何一环,悲剧都有可能发生。一方面,家长、老师需要通过不断的教育,告诉孩子们,什么能做,什么一定不能做,也就是为学生搭建起第一道“安全屏障”;而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可以针对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落实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通过三方合力,真正为孩子营造一道守护生命的防线。 交通篇 警钟 4月1日,紫荆山路与商城路口,一名小学生从电动车后座上跌落,被后方驶来车辆碾压,伤重身亡。 6月26日,中原路与嵩山路口,一名高中生骑电动车闯红灯与轿车相撞当场死亡。 探访 7月12日,记者选择了大学路与桃源路交叉口一暑期培训班所在十字路口进行实地探查。 13:10~14:30 ,正值午休,此地无交警执勤。在记者观察的80分钟内,步行、骑自行车或电动车在此经过的中小学生共77人,出现不同程度交通违章的孩子有39人,占总数的51%。其中,违章骑车带人12人,闯红灯12人,过马路时打打闹闹、嬉笑玩闹的6人,骑单车撒把、乱扭乱拐、占压机动车道的7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2人。 因为违章,使得路口交通险象环生。两名骑电动车带着孩子的家长发生轻微对撞;两名女中学生闯红灯迫使公交车和私家车急刹车;一家4口骑着一辆电动车在车流中穿行;一个男孩干脆站在电动车后座,用手揽着父亲的脖子…… 事实上,记者看到的这些景象,是学生们安全意识淡薄的一个缩影,太多相似的场景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不断上演。 对策 如何有效帮助中小学生规避交通伤害?记者邀请郑州交巡警为大家支招儿。 民警建议,家长、学校和交通部门,要不断向孩子们灌输安全意识。走人行道,不许边走边看书、追逐、打闹等。不允许翻越隔离护栏,碰到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要注意避让。按规定,12岁以下的学生不能骑自行车上马路。12岁以上学生骑车时要走自行车道,要双手握把,不允许带人,不允许相互攀扶、追逐,不允许闯红灯、越线,不允许突然猛拐,不允许逆向行驶。另外,中小学生的常备用具如书包、雨衣、太阳帽等最好选用色彩鲜艳、醒目的黄、红、天蓝等颜色,这些亮色可起到提醒司机注意、提高自身安全的作用。 意外伤害篇 警钟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意外伤害多发生在幼童身上,且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父母出外打工的留守儿童居多。 5月11日,燕庄新区一4岁女童,从挨着窗子的床上意外坠亡。 6月底,一名3岁幼童吃荔枝时核卡到气管里,后经手术把核取出。 7月4日,郑州西湖花园小区内,一名儿童从7楼坠下。 市儿童医院工作人员万道静告诉记者,虽然暑期刚刚开始,医院接诊的儿童意外伤害次数已经开始上升,每天达10余例。在这些儿童意外伤害中,最常发生的就是跌落伤和烧烫伤,还有误吞异物、锐器钝器伤害、动物咬伤、溺水等,而暑期更是这些意外伤害的高发期。 探访 烈日下,中原路西环路几个学生装扮的人正在挨个敲车主玻璃发送传单,他们不停穿梭在行驶的车辆中间,看的人都为他们捏把汗。经过询问,这几个学生负责在路上发放传单,发完为止,每天50元的工资,而他们都是暑期出来打工的大中专生。“为什么非要在车流中间穿行,不知道这样很不安全吗?”记者问道。“没办法,不这样传单就发不完。”一个被晒得黝黑的学生说。 秦岭路上,一个十来岁的女孩正不亦乐乎地踩着轮滑前行,两分钟时间里,她不止一次滑进快车道,对来往的车辆似乎并不在意,旁边也没有大人陪伴。建设路华山路口北向南方向,信号灯已经变成了黄色,一位女士推着童车加快脚步“冲”到了路对面,而童车里坐着的是不到两岁的孩童。 对策 政通路小学副校长郭淑红表示,青少年发生意外伤害,一是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二是监护不利。就拿4岁女童从楼上坠亡来说,只要家长在身边,就不会发生事故。三是10到12岁以下儿童对危险的观察力和判断力还不足。发生意外伤害会给孩子和家庭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但是预防方法常常十分简单。同时,也不能因为可能发生的危险,就把孩子禁锢在家中,剥夺他们出去探索的权利。郭淑红建议广大家长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环境:以身作则,自己先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安全方面的知识学习,结合儿童的生活进行安全教育, 教育孩子形成安全意识,引导孩子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消防篇 警钟 2月24日晚,郑州经开区经北六路和第八大街交叉口附近郑州朝歌纺纱有限公司露天棉花垛着火,损失棉花上万斤。 4月23日,陇海路与京广路交叉口附近一电动车市场失火,10余家店铺300多辆电动车受损。 6月11日凌晨,郑州市中原区后河卢村一栋民房发生火灾,2人不幸窒息死亡,11人受伤。 6月13日凌晨,郑州中陆鞋城广场发生火灾,近10家店铺货物被烧,损失近百万。 探访: 下午两点多,在桐柏路汝河路某小区内,几个小学生模样的孩子正在垃圾堆旁用打火机烧纸玩,没等废纸的火熄灭,几个孩子便又打闹着去了别处。当被问及如此玩火是否安全时,几张稚嫩的脸上写满了迷茫。 在颍河路西三环附近一小区内,几辆电动车杂乱地停放在门洞附近,一个单元楼前面,共有3辆电动车在充电,电源那头,是连在房屋内的插线板。其中一辆电动车充电用的线板在6楼,从6楼到1楼,总共用了3个连接在一起的插线板。电动车附近,几个孩子正在嬉戏打闹。而在小区门洞内,摆放着废旧自行车等杂物,通道被占用得仅容一人通过。据悉,为了图省事,不少小区住户都采用这种方式给电动车充电。一旦发生险情,后果不堪设想。 对策: 6月28日,市教育局在郑州二中成立首批中小学消防实践基地。在所有的主题馆中,烟感逃生体验室是最有现场感的一个场所,在这个体验室运行中,会模拟真实火灾场景,分别模拟现场起火后,警铃响起、应急灯照明开启、烟雾开启,同时开启红外线报警器。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实践基地通过不同情况的逃生演练,让学生们掌握更多的火灾逃生常识。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孟庆楼建议广大中小学生,暑假期间要注意电器、燃气等家庭设施的使用安全,如果要使用,要在家长的指点下进行,切勿擅自动手。如果家庭生活中电器、天然气、液化气等失火,一定不要惊慌,先考虑自护,再考虑报警,最后才是扑救。发生火灾时用来掩口鼻的湿毛巾最好是拧掉2/3水分,这样水不会呛到鼻孔里又能很好地吸收浓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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