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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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成燕 实习生 梁芷璇)记者昨日从省旅游局获悉,为摸清我省休闲农庄行业发展现状,推进乡村旅游品牌化发展,即日起,该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休闲农庄发展情况摸底调查活动。 据了解,此次调查对象为凡在本省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注册登记证照且合法经营的农庄、农业园区、农家乐等。休闲农庄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以农业生产经营、农村自然景观和当地民俗文化为依托,以传统农耕文化和特色民俗风情为基础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生产的农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要求,休闲项目能够充分挖掘、保护、弘扬当地特色和传统文化,对促进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有较强的带动力;农庄占地应在50亩以上,手续完备,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建筑物别具风格,有较为完善的旅游基础设施和休闲服务设施,有垃圾、污水等集中处理设备或措施,对周边环境无污染;在农业生产、景观休闲、餐饮住宿、旅游服务等方面具有突出特色。 按照要求, 各省辖市旅游局应认真填写我省休闲农庄基本情况调查表,并于8月20日前将相关资料上报省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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