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郑风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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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利益分配才是硬道理

合伙制我们一直保持了这么几年,大家合作得确实也非常好。那么为什么要转变成公司性质呢?当时我们并没有要转变成公司的想法,一直觉得这样的合伙制运行得也很好。但是到了2000年的时候呢,就有点出问题了。问题不是在原有业务项目利益分配上,因为利益分配上大家都觉得心满意足的。这种合伙制实际上是我一分钱不赚他们的,我赚的只是新东方考试培训这个老项目的这一块利润,其余的项目是大家共同建的新东方的新品牌。他们个人赚的钱,他们个人的85%都拿走了。后期新东方所有增加的教室以及教学区,都是从我这支出的,都是我的那个老项目的利润购买的教学设备。没有花到他们的钱,所以,大家对这样的利益分配方式和基础投资都不会有意见的。

但是到了2000年为什么出现问题了呢?主要是因为新的业务产生了,这些新业务不是围绕着英语培训展开的,而是全新的游离于新东方传统经营范围之外的一些新兴业务范畴。比如说当时中国电脑培训特别兴旺,到处都是电脑培训班,招生的场面非常火爆。我们一喝酒一吃饭就讨论这个社会现象,最后我们就讨论到既然社会上办电脑培训班的机构这么多,我们为什么自己不能办呢?为什么不能丰富一下新东方的业务范畴呢?

当时我们是这么计划的,但是这个电脑培训班到后来新东方也没办起来。我们当时讨论的结果是准备办,但是最难统一思想的问题是“谁来办”?那么办这个电脑培训班,比如说让我来办,他们觉得好像有点不太对头。如果这个项目做大了赚了钱,赚的钱基本就是我一个人拿了,这样他们就什么都分不到了。后来又说让王强办,因为王强是电脑工程师出身的,对电脑这个领域还是比较熟悉的。然而,也有其他的人不大认可,最后讨论的结果是,把这个新的项目构建起来,变成一个股份制,新项目完全变成股份制,也就是虚拟的。因为这个新的项目其实不需要去工商登记嘛,只是我们相互之间虚拟的一个股份制。

所以这个事情就变得特别有意思了,当时新东方有两块新业务。一个是电脑培训,一个是图书出版,就是我们编书,然后让出版社出版,再在新东方卖,也是很赚钱的。

那么电脑培训项目通过重新商议以后就变成王强去做了,王强就要拿大股,我们几个人再平分小股。比如说王强占60%的股份,我们再一人占10%的股份;我去搞图书出版,我就变成了占60%的股份,其他人就各占10%的股份。这样的分配方式就出现了很大的随意性,完全没有任何结构和管理模式的这种随机股份分配方式,所以到最后就乱了嘛。就是我分管这一块,他分管那一块,然后每一块的利益又是不均等的,所以到利益分配的时候矛盾就开始多了。矛盾多了以后,大家又不知道这个事情怎么解决。无论我们在一起怎么讨论都讨论不出头绪来。既然我们内部解决不了这些问题,那就请外面的专家或者机构介入吧,看看他们有什么好的办法。

当时我听说有一个搞企业咨询名气特别大的人,这个人直到现在在中国的知名度还是非常高的。他叫王明夫,大家可能听说过他。王明夫创建了和君商学院,做得也特别好。那个时候王明夫还是人民大学的教授,那个时期人民大学的教授对外咨询的较多,出了很多人才,像包政、王明夫、彭建峰等,他们当时为全国各地的民营公司提供咨询。

为了尽快和王明夫建立联系,我就找了一个中间人,约王明夫在友谊宾馆见面。见面后一聊,没想到我们俩就聊得非常畅快,我说了很多新东方的事情,他听得也很认真。王明夫也是一个很有人文气质的人,听了我的介绍,他对我说这个事情很简单,我会带着我的咨询组到你的新东方去,我们来帮你们理出个头绪。

第二天还是第二个星期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王明夫就带着他的咨询组来到了新东方学校。他们进来半个小时后就说,你们新东方现在这个规模,已经达到了将近一个亿的收入。从创办到现在做了这么多年,你们扣除各种费用以后,净利润也有两三千万吧。如果你们要上市的话,市值就会涨到80倍,你们想想,该有多少钱?当时中国的股市市盈率是七八十倍吧。他们又说,但是你们现在没有依托机构,以学校的名义是不可能上市的,所以你们要上市就得先做公司,做公司你们就得先股份化,把目前所有的项目合在一起,而且不能把钱拿回去,因为拿回去了就没利润了,你们就上不了市了。

新东方可以上市,上市后市值达到几十倍的概念就是在那个时候种到他们心里去的。经过王明夫的这么一分析,我们都明白这个道理了,都说好,于是大家就聚在一起规划这个事情。当时新东方的重要领导人物有11个,除了这些提供咨询的朋友以外,其实就是我们这11个人自己关起门来开始商议上市的事情。

第一道最重要的程序就是成立一个公司,这个公司要在学校主体外面先成立,然后再把学校重新装进去。因为学校本身是不能变成公司的,所以首先就要另外成立一个公司,成立公司前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大家先分配股份。工作了这么多年,在这个公司里谁占百分之多少总得先明确一下吧。我们这些人关上门,研究了一天半,意见很快统一了,最后股份就分出来了。

那么,每个合伙人该分多少啊?指导原则就是按照过去这么多年,每个人对新东方的贡献大小来划分。当时商议的结果就是有11个人可以在公司拿到这样的股份,但是真正的核心分配,其实就是我跟王强、徐小平三个人在那讨论决定的。

分股份的时候也就是一天半的时间,分股份倒没有产生什么矛盾,因为当时大家的想法基本都差不多,而且还有咨询公司在旁边随时提供咨询。大家一致认为我肯定要拿大头的,所以一致同意我拿55%,剩下的45%股份就是大家按标准化分吧。

其实我们分配股份的速度还蛮快的。比如说徐小平、王强每个人各拿10%,其余的人有的拿4%,有的拿3%,有的拿2%,还有拿0.5%的。有高有低,有的人就觉得不满意,所以有两个拿到0.5%的老师,最后跟我吵架吵得不可开交。

当时的0.5%的股份是多少呢?我们实际上是按照一亿股计算的,这里面有个技术指标。当时按照一亿股计算,就是说0.5%就是50万股,但是当时的一亿股是不值钱的,实际上每一股的原始价就是一毛钱,因为我们是用1000万元注册的这个公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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