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新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转作风”
不能只靠领导暗访
发动群众监督环境是“妙招”
网购不该成违禁品“庇护所”
“8岁男童大闹科技馆”
暴露的社会问题
强堵动车车门
岂能批评教育了事
虚拟的网络
必须要有现实的责任
“千万别丢身份证”
是一道考题
高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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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群众监督环境是“妙招”

山西省太原市近日全面实施被称为全国最严厉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其中最大的亮点是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最大程度地发挥群众在环境保护中的监督作用。利用群众雪亮的眼睛让污染环境者无所遁形,在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监管难度加大的背景下,可称得上是一记“妙招”。

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详细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既是满足群众日益增强的环保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必然要求,也是对现有环保监管体系的有效补充。

当前导致环境污染的因素层出不穷,部分污染企业违法排污的手段也日益翻新,环保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有限力量渐渐难以满足庞大的监管需求。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监管死角,使一些监管行为似蜻蜓点水,有的成了猫鼠游戏,有的甚至沆瀣一气,环境污染事件也时有发生。

在此背景下,发动时刻面对环境、对身边污染有切肤之痛的广大群众积极主动监督污染行为,等于是无限延伸了政府环保监管的触角,突破了行政监管的时空界限,无疑会迸发出极大的监管效率,让污染环境者感受到强大压力,直至无所遁形。

发动群众监督环境污染行为,详细、真实的环境信息公开是前提。政府相关部门,特别是各类企业,只有拿出诚意,将自己的环境治理成绩单切实“晒”在公众眼前,才不至于使公众监督成为一句空话。

发动群众监督环境污染行为,也绝不意味着政府职能部门可以当“甩手掌柜”,反而是对其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政府职能部门只有不断完善自己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的科学性,才能保证自身公布的相关信息的准确度以及与群众观感的契合度。政府职能部门还要善于打造各种载体,加大对群众反映的污染行为的查处力度以及对行政不作为等有关行为的问责力度,以求更大程度地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晏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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