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新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转作风”
不能只靠领导暗访
发动群众监督环境是“妙招”
网购不该成违禁品“庇护所”
“8岁男童大闹科技馆”
暴露的社会问题
强堵动车车门
岂能批评教育了事
虚拟的网络
必须要有现实的责任
“千万别丢身份证”
是一道考题
高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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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的网络
必须要有现实的责任

虚拟的网络

必须要有现实的责任

日前,北京警方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根据群众举报,依法立案侦查,一举打掉一个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抓获网名“秦火火”、“立二拆四”及公司其他成员。(8月21日《人民日报》)

当前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网络谣言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马克·吐温说:“当真理还在穿鞋的时候,谎言已经走遍半个世界。”只是这位故去的文学巨匠没有预见到,在当今这个自媒体发达的时代,往往是真理还在准备穿鞋的时候,谣言就已经走遍整个世界。

自从互联网诞生之日起,谣言就仿佛病毒一样如影随形。从简单的聊天室开始,伴随论坛、贴吧等互联网产品的不断涌现,互联网在潜移默化改变我们生活的同时,也在改变着我们表达话语的方式。尤其是近年来,随着facebook 、推特、微博、微信等新兴互联网自媒体工具的出现,我们开始步入了一个自媒体时代,而网络谣言更是依附于自媒体独有的传播方式兴风作浪、颠倒黑白。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我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真相被谣言伤得体无完肤,我们必须要对谣言说“不”。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虚拟的网络,必须要有现实的责任。

言论自由不是造谣自由,更不是谣言制造者横行天下的遮羞布。一些网络谣言制造者往往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对真相肆意篡改,对真理恶意中伤,无非是挂羊头卖狗肉罢了,他们的行为恰恰是对言论自由最大的污蔑。

网络是虚拟的,并不意味着责任也可以虚拟。自媒体时代,作为个体的网络社会参与者拥有了空前强大的话语权,自媒体类似于细胞分裂般的传播方式,也使信息的传播拥有了超越以往任何时代的传播速度。而造谣者唯恐天下不乱,为了满足一些公众的猎奇心理非法牟利,无所不用其极,使谣言像病毒一样飞速扩散,不断侵害整个社会的健康机体,甚至引发群体性恐慌,诱发群体性事件,扰乱了社会秩序,危害了社会稳定。谣言的危害程度往往是与其传播速度成正比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谣言必须重拳出击,提高造谣者的违法成本,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只有和现实的责任相联系,才能维护网络社会的公平、正义。“秦火火”、“立二拆四”之流,故意编造、散布谣言,无中生有,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是元凶,而每一个谣言的转发者无意中也充当了造谣者的帮凶,为谣言的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造谣者自有公安机关予以打击,然而,对于每一个网络社会参与者而言,不信谣,不传谣,提高对谣言的甄别能力,不做造谣者的帮凶,是我们作为网络社会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宋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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