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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合患者转诊程序
9月1日起再次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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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合患者转诊程序
9月1日起再次简化

参合患者转诊程序

9月1日起再次简化

本报讯(记者 汪辉)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今后需要长期、多次住院治疗的参合患者转诊程序将进一步简化。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9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需要长期、多次住院治疗的参合患者转诊程序,因同一疾病年度内多次转诊到统筹地区外同一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前向所在统筹地区合管办备案即可,在即时结报医院住院的同时办理电子转诊,不再办理转诊证明,继续执行起付线降低50%的优惠政策。如恶性肿瘤患者一年内反复到省、市级医院住院放化疗的,以往每次要到县级医院办理转诊证明,今后复诊治疗患者仅需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县合管办办理电子转诊,出院时即可在医院即时结报。

此外,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2015年新农合的财政补助水平要逐步提高到年人均360元,个人缴费水平也要适当提高,但考虑到我省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决定2014年我省参合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原则上仍然维持在年人均60元的水平不变。同时,为方便我省外出务工农民缴费,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将外出务工农民的个人缴费时间适当延长至春节前后。

据悉,2013年全省共有8119.46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8.34%,1~6月享受新农合补偿的参合人员达8889.49万人次,参合人数、参合率和受益人次均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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