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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启动
实行首问负责制 避免毕业生“求助无门”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启动

实行首问负责制 避免毕业生“求助无门”

本报讯(记者 王红)为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我省9月将专项启动实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各地公共就业服务窗口要实行“首问负责制”,避免毕业生就业、创业“求助无门”。

按照国家人社部统一部署,专项行动启动后,重点服务两类毕业生,包括: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各类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要确保为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力争实现今年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

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要确保离校服务不断线,要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实名信息衔接,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针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对一地开展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及时提供用人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要通过扩大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规模,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

为避免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出现“求助无门”的窘境,各地要确保同一城市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之间实现业务互通、服务标准统一、数据共享。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在服务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确保为每一名前来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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