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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3000家企业工伤费率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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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3000家企业工伤费率下调

本报讯(记者 王红)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今年我市将对3000家符合条件的企业下调工伤保险费率,这些企业将可以少缴5000万工伤保险费。

据统计,目前我市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26000余家,参保职工144万人。按照规定,本次工伤保险费率主要对执行工伤保险二、三类行业基准费率且缴纳工伤保险费时间不少于两年的用人单位进行浮动。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依据统计期间内该单位享受工伤保险费占该单位按基准费率实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以及该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核定其费率浮动幅度。统计期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调整后,执行二类行业基准费率的企业,费率由1%下浮到0.5%;执行三类行业基准费率的企业,费率由2%下浮到1%。以建筑工程项目为单位为农民工参保,并以工程项目预算造价为基准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首次参保缴费的缴费费率由工程项目预算造价的1.6‰下浮到工程项目预算造价的1.3‰,多次参保且没有发生工伤待遇支付的,最多可下浮到工程项目预算造价的0.8‰。

此次实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后,惠及全市3000家企业,企业将少缴纳工伤保险费共计5000万元。统计显示,自2009年开始,我市已经连续五年进行了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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