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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财政出资 助力养老机构
每月每床补贴二百元 最高补贴三千元

本报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龚芮) 市民政局、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郑州市资助民办养老机构实施办法》,将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最高3000元的建设补贴和20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

根据规定,此次惠及的民办养老机构,主要包括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或其他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依法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养老机构。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将作为一个补贴年度周期。

补贴一:新增床位最高每床补3000元

为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增加床位,满足更多老人的入住需求,我市提出将给予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

其中,养老机构新增床位分为自建和改建,自建是指通过新建房屋增加的床位,改建是指对原有房屋改造新增的床位。

办法明确指出,郑州市财政对市区内养老机构自建房屋新增床位数,按每张床位3000元标准补贴(按照核定的床位数,每张床位每年补贴1000元,三年内完成建设补贴的支付);改建房屋新增床位按每张床位2000元标准补贴(按照核定的新增床位数,每张床位每年补贴400元,五年内完成建设补贴的支付)。

补贴二:每张床位每月可获得200元补贴

民办养老机构正在运营中的床位也将获得政府补贴。

市财政将按照养老机构收住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人数量,给予养老机构150元/床/月的床位运营补贴。同时,各县(市、区)财政将按照不低于50元/床/月标准对所属地养老机构配套补贴。这也就意味着,每张床位每月将可以获得20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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