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经济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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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饭店转借发票被罚 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 通讯员 牛盈斌 樊彬彬)农业路上一家饭店因替隔壁饭店开具用餐发票,而受到地税部门处罚。金水区地税局昨日对外公布这一案例,同时提醒纳税人,转借转让发票均属违法行为,切记不要好心办坏事。 据了解,一名消费者日前在经三路一家饭店吃饭后索要发票,饭店因财务下班,暂时开不出,无奈求助隔壁饭店帮忙开一张。隔壁饭店出于好心,便热心伸出援手。结果,两家饭店均因违法使用发票而遭到金水区地税局的行政处罚。同时,金水区地税局责令转借发票的饭店收回发票,由就餐饭店重新为这名消费者开具发票。该局工作人员提醒商家,在经营活动中应向税务机关购置足额发票,保证发票的开具,以免因此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遭受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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