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04版:国际国内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广州“房叔”一审获刑11年半 据新华社广州9月12日电(记者 毛一竹 叶前)12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房叔”贪腐案进行一审宣判,被网友称为“房叔”的广州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番禺区分局原政委蔡彬,因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5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2012年10月,有网友举报称,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22处房产,面积超过7000平方米!“不可思议”的房产数量令网友震惊,并将蔡彬称之为“房叔”。 蔡彬被调查处理后,经纪委核实其与家人实际拥有房产21套。但从7月26日的一审开庭到9月12日的一审宣判,整个庭审过程中仅提及蔡彬2套房产。检察机关表示,目前掌握的一系列证据显示,“房叔”受贿与其房产的关系不大。 法院审理查明,蔡彬从1993年起先后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市)区分局副局长,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政委等职务,在此期间,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1998年至2011年,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5万元。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