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娜 实习生 龚芮)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将为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儿童(统称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下称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目前我省已下拨中央和省级对孤儿及艾滋病感染儿童的生活补助金4675万,将按照孤儿补助标准对感染儿童进行补助。
感染儿童在申请基本生活费时,可出具相关证明,并填写儿童福利证申请表,领取儿童福利证。资金发放以县级财政部门直接通过金融机构社会化发放为主,对财政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现金形式发放,发放时要做好资金领取记录,并严格为发放对象保密。县级民政部门要将感染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与感染儿童监护人签订指导养育协议,参照孤儿指导养育办法加强管理,切实维护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权益。
目前,我省已下发中央和省级对孤儿及艾滋病感染儿童的生活补助金4675万。我省明确基本生活费标准为,全省亲属抚养的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600元,机构养育的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000元。各省辖市、直管试点县(市)按照不低于上述标准,确定当地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从2012年1月1日起发放,近日将陆续发放到位。
另外,我省已下拨艾滋病致孤人员、单亲家庭儿童和患者专项生活补助资金9521万元,这也是2010年以来我省下拨艾滋病专项生活补助资金最多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