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审议通过《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
据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议通过《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
会议要求,一要完善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使之成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制度安排。二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要积极回应、解疑释惑。三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发挥好各级政府网站及时、权威、全面、准确发布政务信息的平台作用。认真办好热线电话。努力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软实力”。
会议原则通过《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明确以下要求:一是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与城镇开发建设、道路、绿地、水系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城镇新区要优先安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建的不得投入使用,未达标的必须进行改造。二是规范雨水和污水排放,促进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资源化利用。三是加强对污水排放和处理设施运营情况的监管,强化窨井盖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四是提高城镇内涝防治能力,地方政府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易涝点治理。五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排污等行为。对不依法核发许可证、监管不力的,要严格问责、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