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国内 上一版3  4下一版
明年春运起
空调火车可充电
海口三亚现轻度污染
济南中“霾”伏
PM0.5比PM2.5危害更大
县政府摊派卖烟酒 村干部沦为“推销员”
中央军委成立巡视组
下部队找“虎”拍“蝇”
食品搞非法添加
最高罚款三十倍
机场火车站
同日遭“诈”弹
网上药店禁售处方药
首届郑州网络文化节开幕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食品安全法草案公开征意见
食品搞非法添加
最高罚款三十倍

食品安全法草案公开征意见

食品搞非法添加

最高罚款三十倍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 王思北)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9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惩重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29日。

为强化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严格监管,送审稿提出,国家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将生产原料、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

送审稿明确,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将非法添加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罚款额度由原法中五至十倍罚款提高到十五至三十倍;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机构、技术人员出具虚假监测、评估报告的,依法对技术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以信函和电子邮件spaq@chinalaw.gov.cn等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