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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不补偿
法院强制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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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不补偿
法院强制来执行

辞退员工不补偿

法院强制来执行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若禺 穆童)医院突然辞退员工却不愿给任何经济补偿被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医院败诉后,医院却拒绝履行生效判决。8日,在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和省会十几家媒体的见证下,医院终于还清了1.2万余元经济补偿金。

杨女士2008年9月通过招聘形式进入省医药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工作,医院于2009年1月与杨女士签订了一次书面劳动合同,期限到2009年12月。去年3月8日,医院突然告知杨女士被解聘。失去收入来源的杨女士在与医院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杨女士在医院工作3年5个月,故医院应按照杨女士的月工资标准向其支付3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扣除已经支付的7500元以及2012年3月已发放的工资,医院还应支付12755元。

判决作出后,该医院提出上诉。二审判决医院仍然败诉,但该医院却当起了“老赖”,拒不履行已经生效判决。无奈,杨女士向中原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8日上午,法院派出10余名干警再次来到该医院,并邀请省、市十几家媒体记者见证执行。看到再也“赖”不下去,医院负责人只得认真对待。20分钟后,杨女士拿到了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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