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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导报》记者李德勇 因敲诈勒索一审判3年 据新华社南京11月9日电(记者 朱国亮)记者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被媒体曝光的《购物导报》记者李德勇等人敲诈勒索案,8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一审公开宣判。李德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7月至2013年1月期间,李德勇等人在其租住处,通过从互联网、电视新闻上收集政府、企业的负面信息或是根据群众举报的相关违法线索,先后在江苏、山东等地,利用记者或者虚假的新闻单位采编身份,以调查采访政府非法征地、企业环境污染等问题为由,以负面曝光相要挟,单独或交叉作案,勒索相关单位财物合计人民币9.76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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