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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缴费
下月20日截止

居民医保缴费

下月20日截止

本报讯(记者 王红 实习生 龚芮)昨日,市医保中心发出通知,省会20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尚未完成2014年度医保缴费、续费手续,提醒参保者务必在12月20日前完成缴费,逾期未缴明年全年将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据介绍,目前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数已达146.75万人(不含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其中,仅2012年全市居民医保参保者就有7.6万人次享受到了住院报销待遇,其中单人年度最高报销额达10.3万元,有效减轻了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然而,根据目前我市登记的参保信息,自7月20日启动2014年度医保缴费至今,仍有20万参保居民未及时缴纳2014年医保费用。

根据政策规定,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014年度医保费缴纳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逾期未缴者,2014年将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市医保中心提醒相关参保居民,务必在集中缴费期截止前完成缴费手续。已参保居民可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直接前往市内任一郑州银行储蓄网点缴费;初次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前往户口所属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已参保人员因故停保的,应先前往市医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

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3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180元,参保大学生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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