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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生命最后的美丽
——记管城区遗体捐献志愿者王顺成、刘青叶夫妇
王顺成和刘青叶夫妇签署《志愿捐献遗体申请书》和《郑州市公民志愿捐献遗体、器官、组织申请登记表》。

本报记者 栾月琳 通讯员 秦凤娟 文/图

一对年逾花甲的夫妇,相约百年之后将遗体捐献,或做医学研究,或做器官移植,让生命绽放出最后的美丽。

遗体捐献 回报社会

8月中旬的一天,管城区红十字会走进一位特殊客人,这位身材不高、体态微胖的老人一张嘴就让工作人员心头一震:“我想在百年后将遗体捐献给社会。”

这是管城区红十字会成立以来第一名遗体捐献志愿者。老人名叫王顺成,今年60岁,是南关街道民乐里社区居民。老人说,多年以来一直有个心愿,就是百年之后捐献遗体,以此回报社会。

管城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向老人详细介绍遗体捐献所要遵循的原则和履行的手续:一是自愿;二是无偿;三是逝世后捐献;四是直系亲属同意;五是签署《志愿捐献遗体申请书》;六是填写《郑州市公民志愿捐献遗体、器官、组织申请登记表》。老人爽快答应:自觉自愿、无偿捐献,并表示回家就做家人工作,争取家人的理解和支持。

很快,老人反馈消息,不仅家人支持,而且61岁的老伴儿也表示追随,百年后也将捐献遗体。管城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感动地说:“两位老人的做法令人尊敬,他们是用另一种方式为社会做出最后的奉献。”

夫妻相约 携手同行

在管城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陪同下,记者在老人家中见到了两位老人,王顺成爽朗的笑声很快就感染了记者:“不就是一副皮囊,将来无外是一把火烧了,何不拿出来发挥一点儿作用?”

王顺成的妻子刘青叶则说:“跟了他一辈子,他把遗体捐献了,我还能去哪儿?我不得跟着他一块儿走啊!”

两位老人文化水平不高,都是小学毕业,但却有很高的精神境界。王顺成说,自己自幼家境贫寒,15岁参加工作,40岁下岗失业,和老伴儿靠打工维持生活。当他在电视上看到我国缺少遗体和器官捐献,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得不到救治,许多疾病搞不清发病机理,医学教学极度缺乏实体教材,便萌生了遗体捐献的念头。

“这个念头在我脑海里多年了,一直没有机会付诸行动。恰好那一天我办退休手续,看到管城区红十字会招牌,就抱着试一试的想法进去咨询,没想到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如此热心和负责,一定要我征求家人的意见。这不,我把老伴儿也领上了这条路。”

“这是条正路,我坚决支持和赞同。”刘青叶说,“我们征求在广州工作的女儿意见,女儿也全力支持,她现在是我们全权委托的最后执行人。”

王顺成和刘青叶两位老人已与管城区红十字会签署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书》和《郑州市公民志愿捐献遗体、器官、组织申请登记表》,在他们百年之后,将无偿捐献遗体、组织、器官,或用于医学研究,或用于医疗救治。

爱心不息 奉献不止

管城区红十字会负责人介绍,目前在国内,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影响,捐献器官者少之又少,而遗体捐献更是面临很大障碍。有资料显示,1985年我省开始接受遗体捐献以来,有2000多名志愿者申请,但成功捐献遗体的只有200多例。

“人体器官、遗体捐献是奉献社会、奉献医学、拯救他人生命的高尚行为,也是‘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的具体体现。”管城区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说:“王顺成、刘青叶夫妇摒弃传统观念,身后捐献遗体,是对红十字遗体捐献工作的很大推动,是用实际行动诠释生命的价值。”该负责人希望,在两位老人无私奉献精神感召下,能有更多的社会人士关注、支持、加入遗体捐献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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