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新郑法制 上一版3  4下一版
群众之事在心中
“三举措”助力和谐拆迁
开展普法宣传
增强维权意识
五项措施加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举案说法
“快便调”高效
服务农民工
温情服务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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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之事在心中
——记新郑市和庄镇穆庄村人民调解员高长民

本报记者 樊鹏飞 通讯员 任艳艳

调解员

风采

“说起来琐碎,听起来心烦,做起来麻烦。”新郑市和庄镇穆庄村人民调解员高长民说,干基层工作难,干调解工作更难。但凡事总得有人去做,而且要努力做好,这就是责任。

17年来,高长民以强烈的责任心、高度的责任感,在调解工作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能量,守护着一方的和谐与稳定。用他自己的话说:“责任心,是我们调解员做好工作的主要动力。调解工作没有星期天,矛盾纠纷就是命令,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就应该忘我地投入到化解矛盾中去,只有具备了有案子在手就茶饭不香的责任感,才能不负众望。”

据了解,该村是一个典型的农业村,位于镇区最南边,与长葛市搭界。村里的矛盾纠纷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用高长民自己的话说这些事就是一个“法院管不了、部门管不了”的“盲区”。因为这些事在法院、派出所够不上走法律程序的立案标准,但不解决又让党委、政府和群众闹心。但是这些事最能考验调解员的政策法律水平、情感沟通能力,还有至关重要的细心、耐心。

村里两兄弟在耕种父母田地上起了纠纷,结果在地头上就打了起来,哥哥被打伤住院,弟弟扬言就是坐牢也不道歉赔钱。高长民知道后立马开始了“灭火”工作。

“你看看人家,‘兄弟同心、其利断金’,你们呢?因为种地这点小事‘窝里斗’,你们还是不是亲兄弟!” 高长民批评批评这个,开导开导那个,最终,根据兄弟两个的家庭情况,把地给了条件不好的弟弟耕种,老大也不再因此而“耿耿于怀”了。

高长民的工作得到了大家的赞许,但又有谁知道背后的心酸。农忙时节,自家的庄稼顾不上打理,却泡在别人的田间地头;饭碗刚端起来,听说出事了就得马上放下……17年来,高长民自家的事他很少操心,时时把“群众之事记心中”。家人看他整天东奔西走,都劝他不要干了,他说:“我图个啥?只要能为政府分忧,能为民解愁,值!”

“作为一名专业调解员,仅靠耍嘴皮子显然是不行的。”高长民深知:要想把工作做好得掌握业务知识和工作技巧,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此外要多和村民接触,增进感情,只有和群众关系搞好了,打成一片了,调解工作才能做好;只有多接触,多沟通,才能随时掌握村民的心理状态,了解村民的需求,才能掌握解决村民矛盾的主动权。

一个公司要在该村落户,需要占用村里的土地,一向太平的村庄一下子“热闹起来”。有的村民想多要点补偿款、有的村民不愿意让出土地……一时间矛盾多了起来,然而最终在高长民的妥当处置下,工程顺利进行。高长民不但为老百姓争取到他们应该得到的利益,也消除一些老百姓的无理要求。

“基层调解工作虽然麻烦,可练就了我的调解本领;基层调解工作虽然苦累,但让我享受了调解成功后的兴奋与乐趣。” 17年来,他成功调解各类纠纷1400多件。在谈及今后的理想时,高长民说,如果可能,他愿意在调解的路上一直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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