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明年起实施
明起开始查处违规养犬
扶贫开发惠民利民
火车票上新增
候车位置信息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长效机制持续深化规范提升
吴春忠先进事迹报告会在郑举行
小微企业贡献五成GDP
我市探讨金融支持之策
myb3b132
广告
广告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明起开始查处违规养犬
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及违规携犬出户是查处重点

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按照郑州市城管局、公安局、文明办、财政局《关于对违规养犬行为依法查处的通告》,从明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将利用4个月时间,对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违规养犬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昨日下午,市养犬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培训会,对全市1000多名即将参与查处行为的人员进行培训。

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市城管局副局长、市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司同义介绍,我市规范养犬专项治理工作7月26日启动,采取了层层宣传、发动、入户登记、教育养犬人自觉规范以及对犬只办证和年检给予补贴的优惠政策,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共入户1153182户,养犬户数累计65078户,占总户数的6.2%。犬只数累计71854只,办证年检累计59728只,犬只扰民、违规遛犬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是,仍有不少养犬人经教育、劝说,仍然未给犬只办证、年检,或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未做处置,或违规携犬出户,给其他市民的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重点查烈性犬大型犬违规遛犬

依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和《关于对违规养犬行为依法查处的通告》,从12月1日起,我市将对自觉规范阶段排查出来的应该由养犬人自行解决而未解决的遗留问题、市民举报的问题、违规携犬出户问题和城区流浪犬问题进行查处。对不同情况,将做出不同处理:

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没收犬只,并处每只5000元罚款。

没有免疫证明、未按规定办理养犬注册登记或者复检手续的,暂扣犬只,并处每只3000元罚款。

在城市建成区内开办犬类养殖场、交易场和举办斗犬活动,利用开办动物诊疗机构或者其他动物用品经营活动变相进行犬类交易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和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携犬出户应携带养犬证和犬只标识,束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应避让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应及时清除犬便,乘电梯时应把犬只抱起或为犬只戴嘴套,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公园、商场、饭店、影剧院、歌舞厅、浴池、机关学校、医院等。违反以上规定的,可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不配合执法将被曝光

目前,我市已成立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区、各办事处违规养犬查处工作进行督查,全市62个办事处各组建一支联合执法队伍,总人数上千人,将分别对各辖区违规养犬行为进行查处。

“现在基本上每百人里面就有6个人养犬,经过前期的教育、劝说,大多数养犬人做到了文明养犬。”司同义说,“但是,教育不是万能的,要真正做到文明养犬,养犬不扰民,必须用执法做保障。”此次查处工作,将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同时也希望市民理解支持执法工作,对于违规养犬又不配合执法的养犬人,将作为反面典型进行曝光。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