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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能对防空识别区实施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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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方通报飞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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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就我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发表谈话
完全能对防空识别区实施有效监管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国防部新闻发言人耿雁生3日就我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发表谈话:

2013年11月23日,中国政府公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这是中国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领空安全的必要举措,也有利于维护国际空域飞行安全,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东海防空识别区公布以来,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民众的理解认同,但也存在一些误解误读,甚至歪曲抹黑。在此,我代表中国国防部就外界关注的若干问题予以说明。

有的把防空识别区说成是领空,诬称中方侵犯他国权益;有的把防空识别区等同于禁飞区,指责中方严重妨碍飞越自由。这些说法都是不正确的。防空识别区与领空和禁飞区有本质区别。它不是一国的领空,而是在领空外国际空域划设的识别和预警范围;它不是禁飞区,不会影响他国航空器依国际法享有的飞越自由。根据国际通行做法,划设国可对飞经其防空识别区的航空器进行识别和查证。中方划设防空识别区,是为保障国家空防安全提供足够的预警时间,其要义在于防卫,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目标,更不会对任何国家和地区构成威胁。

有的质疑中方对东海防空识别区的监管能力。中国军队维护国家领土领空安全的决心和意志坚定不移,完全能对东海防空识别区实施有效监管。通常情况下,监管是通过通报飞行计划和雷达应答识别等方式进行的,必要时也可起飞军机进行识别查证。具体采取何种监管方式,要根据航空器的军用民用属性、威胁程度和距离远近等因素确定。中方一贯尊重各国依国际法享有的飞越自由,国际航班在东海防空识别区内按规则正常飞行,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事实也是如此。

有的说中方要求通报飞行计划的做法与众不同,极个别国家政府甚至向其民航公司施压,要求不向中方通报飞行计划。防空识别区划设国如何要求别国进行通报,国际上没有统一标准。许多国家都要求飞经其防空识别区的航空器提前通报飞行计划,中国的做法不是特例。

我们注意到,极个别国家把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说成是单方面改变东海现状,升级地区紧张局势。事实的真相是,他们早在1969年就划设了防空识别区,并在此后多次扩大识别区范围,最西侧距我海岸线130公里,并涵盖东海大部分空域,所以根本没有资格对中方合理合法的行为说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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