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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入选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城市 本报讯(记者 刘招)昨日,记者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国家四部委近日联合发文确定了全国28个城市或区域为“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我省郑州市、新乡市入选其中。 入选要求规定,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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