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倩 通讯员 王林强 郝书明)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今冬我市烟花爆竹销售时间定于2014年1月26日开始,即日起,零售商可到各区安监局办理申请手续。
据介绍,今年新出台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经营许可权限及零售场所安全条件等作了新要求。与往年相比,除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施机关由省级安监局下放到市级安监局外,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也有了新规定。布点总原则中增加了“适度竞争”内容,以避免出现独家垄断经营等有悖市场原则且不利于监管的现象;对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及烟花爆竹进出口企业在经营许可证条件及销售数量等方面设置了更为严格的审批条件。
为减少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对市民居住场所的影响,新办法规定批发企业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并与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即日起至2014年元宵节期间,市安监局将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督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地雷”“开天雷”等违禁品的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同时无硫、微烟、小药量等安全环保型产品将正式上市面向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