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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快速路将实施择时封闭管养
时间为每周六24时至次日凌晨5时

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 张乔普 李娜)随着三环快速化部分通车和更多快速路的建设,我市快速路管理提上日程。为进一步加强快速路管理,市政府昨日印发了《郑州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暂行办法》,并将于2014年1月17日起施行。

办法把中间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城市道路、隧道、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统称为快速路。快速路不包括城市轨道交通、铁路和高速公路。

办法明确,市城市管理局是快速路行政主管部门,市相关市政工程管理机构为管理单位。快速路高架桥及隧道部分管养封闭时间为每周六24时至次日凌晨5时。需要变更封闭时间的,管理单位应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快速路的交通通行管理措施,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办法规定,快速路范围内的所有立交桥、高架道路和下穿隧道昼夜禁止行人、非机动车及下列车辆通行,包括各类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全挂车、半挂车、压路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大型客车,悬挂试车号牌、教练车号牌的机动车等影响快速路安全畅通的机动车辆,尾气排放超标和装载物滴漏、散落、飞扬等污染快速路环境的车辆,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等。遇有快速路严重损毁、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情况,公安机关可以对快速路实行交通管制,管理单位要及时向通行车辆告知交通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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