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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对日本保有武器级 核材料表示严重关切 外交部敦促日本坚持“无核三原则” 据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记者 王慧慧 廖雷)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7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说,中方对日本保有武器级核材料表示严重关切。 在记者会上,有人问:据报道,从2010年华盛顿核安全峰会开始,美政府即要求日本归还冷战时期向日方提供的331公斤武器级钚。该批钚现存于日本原子能开发机构,份量足以制造40至50件核武器。日本在美方反复要求下已被迫妥协,美方希望在今年3月荷兰核安全峰会前达成协议。另有报道称,日本还存储了约44吨的反应堆级钚。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华春莹说,中方注意到了有关报道。“中方一贯高度重视核扩散风险及核材料安全问题对地区安全的潜在危害,对日本保有武器级核材料表示严重关切。” 她说,中方认为,日本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应严格遵守核不扩散及核安全国际义务。国际原子能机构颁布的《钚材料管理导则》要求各国尽量做到核材料的供需平衡。 华春莹表示,目前,日本在其境内大量存储核材料,包括武器级核材料,一是事关核材料的安全和核不扩散风险问题;二是供需严重失衡问题。国际原子能机构要求各国做到供需平衡这一点。我想,这道理是显而易见的,核材料只有供需平衡了,和平利用核能才不会有隐患。 华春莹说,日本在很长时间内没有将其存储的武器级核材料还给有关国家,这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关切。中方对此也非常关切,希望日方就此做出说明。 另外,针对日本外相有关发生紧急状况时不反对美国将核武器运进日本的言论,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7日表示,希望日本政府继续坚持“无核三原则”。 华春莹在当日例行记者会上说,坚持“无核三原则”是日本战后走和平发展道路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于维护本地区和平与稳定也有重要意义。 “无核三原则”是指“不拥有、不制造、不运进核武器”。这三项原则最早于1967年12月由当时的日本首相佐藤荣作在国会答辩中提出,日本国会1971年通过决议将其规定为日本的国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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