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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2014郑州两会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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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实施 机动车限购限行 近年来,郑州机动车增长速度在全国省会同类城市中一直领先,与广州、天津、深圳等一线城市的机动车保有量持平。郑州市机动车总量快速增长,给城市交通造成很大压力,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 张阳委员建议:适时考虑郑州机动车限行、限购。应通过摇号或车牌拍卖的方式,限制郑州市机动车增长;按单双号实施限行;同时,加强停车场、车库的建设,减少和规范道路停车。 尽快建设 自行车租赁系统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绿色出行的方式越来越受青睐。目前,株洲 、杭州、北京等市已建成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郑州近年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不妨作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张晓红、刘本彩、宋鹏伟、钱正一委员建议:结合我市地铁建设,开设全市统一管理的自行车出租公司,在每个地铁口设立出租点,出租车辆可在任意地铁口归还;以后新开通的地铁线应将自行车等短途交通工具和地铁相结合的出行方式纳入地铁站点规划设计范围,进行整体统筹规划考虑,自行车租赁收费标准不宜太高。同时也可以考虑在大学园区和大学城设固定租车点,试行运营,积累经验。 切实加强 午托机构监管 随着社会城市规模的扩大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中小学校周边的午托部大批涌现。但由于其缺乏行业规范管理,在安全、卫生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 刘胜平、王巧荣委员建议:为规范午托行业管理,政府应明确午托机构监管主体,尽快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午托行业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行业规范;将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将依法查处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将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逐步建立起规范午托管理的长效机制,让孩子们在安全洁净的环境下健康成长。 多措救助 “失独”家庭 “失独”家庭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衍生出来的一种特殊现象。“失独”家庭的问题解决不好,将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农工党市委提出建议:针对“失独”家庭救助,有关部门要逐步完善生育政策;出台对“失独”家庭的救助、慰藉政策,保障其后续生活;加大再生育扶持力度,对独生子女死亡,夫妻尚有生育能力的家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和医疗卫生部门要根据夫妻双方意愿,为其提供再生育咨询及技术服务;提高“失独”家庭扶助资金标准,由国家出台政策,各级政府分担资金,使“失独”夫妇月扶助标准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数额;实行政府集中供养,按照各地城区“三无”老人的标准,将“失独者”纳入政府供养范围;由财政出资并接受社会捐赠,建立基金,也可将历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累积起来作为原始基金,制定相关救助标准,启动“失独”家庭生产、生活等急难救助;为“失独”家庭投入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培育一批致力于“失独”家庭服务的社会组织,建立“失独”家庭志愿者帮扶队伍。 郑州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武建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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