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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拟给行政执法“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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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拟给行政执法“立规矩”

本报讯(记者 李娜)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一次达到或者超过1000元的,对无违法所得的经营性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一次达到或者超过10000元的,对有违法所得的经营性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一次达到或者超过30000元的……今后对于这些类型的罚款,将不能再随随便便地处理了,将有望进行备案审查来进行监督。

昨日,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传出消息,《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3月6日前,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加强对我省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我省拟规定,省、市、县政府法制部门将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对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并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和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的报送工作。我省也将有望逐步建立统一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信息管理系统,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等工作提供信息化工作平台。

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对重大行政处罚的审查将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是否合法;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行政处罚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

以下四种途径可以帮助您提出自己的意见:

(一)登录河南省政府法制网,通过网站首页右侧的“河南省法规规章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hnzffzxtc@126.com

(三)书面意见传真至:0371-69699098

(四)通过信函邮寄至: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协调处 邮编:4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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