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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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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4年2月22日在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白红战

各位代表:

我受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圆满完成本届人大各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全市大局,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关于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郑州都市区建设、“三大主体”工作、“战危机、保增长”等重大决策,立足人大职能,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市委一系列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全力助推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国务院正式批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3—2025)》后,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认真学习研讨,深入贯彻落实。积极推进新郑综合保税区和富士康项目建设,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1年,常委会领导担任私搭乱建处置和重点村拆迁安置工作组组长,为期半年入驻现场坐镇指挥,走村入户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工地察看工程进度,及时发现解决突发问题,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认真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以及部分驻豫全国人大代表,对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提出完善管理体制、加快航空港发展地方立法等意见建议,形成全国、省、市三级人大同心协力的助推之势。及时作出决定,批准设立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航空港实验区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二)全力助推郑州都市区建设。按照市委关于加快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的部署,组织9个调研组,深入县(市)区、企业和农村开展专题调研,形成9篇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市委科学决策、人大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提供依据。加强和创新政府年度投资项目计划监督,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年初提前审查批准计划,监督支持政府“强投资、夯基础、调结构、求提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战危机、保增长”,2009年,批准政府融资贷款316亿元,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有效实施扩内需政策。积极开展大招商活动,2011年,常委会领导带领招商团队三下广东,成功签约435亿元。在交通枢纽重点工程建设中,常委会领导连续多年靠前指挥,加强协调,解决问题,持续推进,全市外部交通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在全市人大代表中开展“我为郑州都市区建设献良策、办实事、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收集代表意见建议853条,多项建议被市委、市政府决策采纳。

(三)全力助推“三大主体”工作。一是围绕新型城镇化引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廊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决议,并对决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严格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保证城乡建设协调推进;抓好生态水系和生态廊道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二是围绕现代产业体系构建,两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新型工业化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专项工作报告,要求科学编制重点行业规划,大力引进“三力”项目,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和项目承载能力。三是围绕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建设,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网格,对上街区峡窝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蹲点指导,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水平,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召开全市人大助推网格化管理工作座谈会,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上万人(次),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参与网格化管理工作,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二、提高立法质量,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常委会坚持立法与我市改革开放、保障民生和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制定和修订一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具有郑州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五年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2部,修订20部,废止13部。

(一)突出民生事业立法。创制性制定社会急救医疗条例和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急救医疗体系建设、特殊群体紧急救治、医疗卫生设施布局、建设用地规划预留等进行规范,为均衡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促进急救医疗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律支撑。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在全国地方立法尚属首例,受到国家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制定劳动用工条例,对用工行为、工时制度、工资支付保障等进行规范,在全省率先将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重新制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宜居郑州提供法制保障。

(二)完善经济领域立法。制定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对专利侵权处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等进行规范,加大对专利申请和转化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重新制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商品房预售、房屋质量责任划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突出规划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引领指导作用,重新制定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对规划的编制、实施等作出更具操作性的规定,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前瞻性。健全农业投资保障制度,对农业投资保障条例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强化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责任,建立多元化农业投资渠道,为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完成法规清理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2010年对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清理,废止劳动教养人员所外就医所外执行条例等4件法规,对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16件法规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2011年、2012年,又着重对现行地方性法规中设定的行政强制条款进行专项清理,对燃气管理条例等3件法规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

(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建立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制度,积极开展立法前评估,先后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120多次。在制定2009—2013年立法规划中,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105件,通过逐件分析论证,确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43件。不断完善地方立法利益协调机制,防止地方立法的部门利益倾向。每件法规草案审议通过前,都在郑州人大网、郑州日报全文刊登,并及时发送市人大代表和上级人大、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共收集修改意见建议2800多条。有计划开展立法后评估,委托高校研究单位对旅游业管理条例等5件法规进行评估,为立改废提供依据。

三、注重监督实效,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民生改善

常委会认真实施监督法,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五年来,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20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55项,开展专题询问2项,开展执法检查54项。

(一)围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开展监督。大力推进郑州都市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工业主导产业发展、服务业主导产业发展、中央商务区和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以主导产业重点工程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为主要抓手,加强项目论证,保证项目高效落地开工,加快产业业态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听取和审议科技自主创新、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对专利法、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对科技创新的支撑和示范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持续增强企业竞争力;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培育高新技术主导产业,提升科技对经济高质量增长的支撑力。

(二)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大实事”办理落实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优质医疗资源倍增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269项民生实事得到较好落实。持续关注教育均衡发展问题,连续五年对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学前教育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五年间全市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校143所、幼儿园305所,不断缓解入学难入园难问题。努力实现低收入群体和困难家庭住有所居,连续两年听取和审议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2012年,就保障性住房公开公平分配、公共租赁房建设、建设土地和资金落实等问题,对市政府进行专题询问,有力推进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同时,还对食品安全法、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劳动用工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解决工作和执法中的突出问题。

(三)围绕加快城乡一体化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专项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加强机制创新,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一体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协调互动。对公路法、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公路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要求公路建设规划与城乡一体化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公路建设在推进城乡一体化中的重要作用。听取和审议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对农业投资保障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严格落实逐年加大农业投入的规定,加快发展都市型高效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森林城市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对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认真实施森林生态城市总体规划,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超过33%,已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连续五年开展郑州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主题,深入开展环境违法行为媒体曝光、环保执法检查等活动,针对空气质量面临的严峻形势,建议市政府开展专项治理。市政府认真落实,公布《“蓝天工程”白皮书》,制定实施《郑州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发布PM2.5监测结果。听取和审议生态水系规划实施情况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落实。

(五)围绕建设公共财政开展监督。每年依法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报告。加强对政府年度投资项目的监督,要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环境质量上取得更大成效,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作用。听取和审议年度财政收入预计完成和超收安排、税收征管等专项工作报告,加强部门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和审计监督,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确保预算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大财政对民生事业的投入,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强化对预算执行突出问题的跟踪监督。

(六)围绕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开展监督。作出关于推进“畅通郑州”交通综合整治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三环快速路建设、轨道交通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对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城市交通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要求科学规划,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严格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文明畅通的城市交通秩序。听取和审议关于文化建设、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工作报告,要求大力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培育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加快城市软实力建设。听取和审议城市管理整治提升、三环以内批发市场外迁等专项工作报告,对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城市建设管理要科学规划,保证质量,努力建设生态城市和宜居城市。

(七)围绕推进公正司法开展监督。作出关于加强全市审判机关行政审判工作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法院贯彻落实决议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法院依法行使行政审判权,提升行政审判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市法院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国家主流新闻媒体进行专题报道。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市检察院认真落实决议,制定实施司法执法情况综合评价办法,法律监督职能得到加强,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并在全国推广。此外,还听取和审议诉讼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民事检察监督、经济犯罪侦查等专项工作报告。

(八)围绕提高监督实效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再审议制度,坚持每年年初专题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两院”落实上年度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有效促进了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建立对“一府两院”工作的专题询问制度,先后就学前教育、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作对市政府进行专题询问,强化了监督力度。坚持和健全跟踪监督机制,抓住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民生热点难点,持续开展执法检查,跟踪督促解决突出问题。

加强人大信访督办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五年来,共受理信访事项11928件(批次),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1879批2879人(次),督促解决了一批涉法涉诉信访难题。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32件决议决定,市政府报备的24件政府规章、658件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审查,对发现的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问题,督促制定机关予以纠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四、坚持依法依规,做好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工作

常委会坚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五年来,共作出决议决定45项。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纲要》,作出《关于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的决定》,及时将市委的重大部署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扎实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依法作出决定,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设立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创新。加快建设森林生态城市,作出《关于批准〈郑州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的决议》,有力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凝聚全市力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关于进一步动员全市人民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决议》,审议通过新的《郑州市民文明公约》,有力促进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的实现。加快推进法治郑州建设,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保障了我市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顺利实施。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五年来,共任免我市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98人(次)。修订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坚持任前考法、任前见面、宣誓就职,建立“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前表态发言、任后任职承诺制度,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加强对全市县(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2011年,依法指导全市12个县(市)区、90个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共选出县级人大代表2772名,乡级人大代表5937名。组织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出席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0名。

五、加强服务保障,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突出代表主体地位,扎实开展代表工作。五年来,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着力发挥代表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

(一)不断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代表提出的37件议案和2744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代表满意率98.7%。一是重点督办。每年选择20件事关民生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等60件建议得到较好办理。二是专题督办。组织议案领衔代表、常委会工作部门和政府督查部门,对议案办理情况逐件进行检查督办。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立法议案已列入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关于建设特色商业街区,加快服务业发展,积极发展我市老龄事业,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等其他议案也得到认真办理落实。三是跨年度督办。2013年对2012年未办结的代表建议开展“回头问效”,使90件代表建议得到有效落实,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二)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认真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促进代表作用发挥。一是扩大参与。落实代表参加立法、视察、执法检查和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共组织人大代表4634人(次)参加视察和执法检查,396人(次)参与立法论证、调研和审议,225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二是创新形式。坚持和完善每月15日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共开展接待活动41次,接待代表216人(次),对关于尽快拓宽郑尧高速侯寨收费站连线、缓解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等58件代表建议进行现场督办,解决代表和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三是丰富载体。围绕畅通郑州交通综合整治,组织8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走上街头,开展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活动;围绕“三走进、三郑州”主题活动,组织人大代表走进廊道、走进森林、走进社区,对城市建设工作进行视察,让人大代表通过履职实践,更深认识郑州、更加热爱郑州、更好奉献郑州。

(三)积极服务代表依法履职。不断改进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夯实代表依法履职的基础。一是加强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对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郑州都市区建设、“三大主体”工作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进行专题培训,提高代表执行职务能力,共培训代表1450人(次)。二是健全机制。建立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常委会委员、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的“双联系”制度。常委会领导定期走访所联系的代表,通报全市重点工作,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解决代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强化保障。开通代表短信平台,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寄送资料,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条件。加强对代表发挥模范作用的宣传,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舆论支持。

六、强化自身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常委会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按照“团结、干事、服务、创新”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一)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组织开展纪念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系列活动,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推进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要求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认清神圣使命、忠诚履职为民,主动承担起宪法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深入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一学三促”和“创先争优”活动,在常委会机关形成讲学习创先进促发展的良好氛围。举办人大讲堂、专题讲座,加强机关干部对宪法、组织法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人大制度和民主法治建设理论的学习,不断夯实履行职责的基础。

(二)扎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出台规范市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意见,坚持节简办会,提高工作实效。在全省率先开展人代会现场直播和常委会会议网络视频直播,先后邀请315名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扩大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扎实开展机关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驻村帮扶和参与网格化管理等工作。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作出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决定,全面规范常委会自身建设。对常委会现行40项工作制度、43项机关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和汇编,推进常委会工作及机关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出台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事项进行规范的意见,切实提高会议质量。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四会一课”廉政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规定,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五)提高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水平。成功举办亚欧大陆桥沿线城市人大工作座谈会和每年一次的全市人大工作座谈会,交流推广经验,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加强郑州人大网站建设,提高《郑州人大工作》的办刊质量。在市属新闻媒体开辟代表之声、民主与法制栏目和人大专版,宣传人大制度,弘扬民主法治,产生良好社会效果。五年来,中央和省、市媒体刊发宣传我市人大工作的稿件3000余件,每年都被省人大常委会评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先进单位。

(六)加强对县(市)区人大的联系指导。不断激发和调动县(市)区人大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推进市县两级人大联动发挥职能作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结合本地实际,依法行使职权,创新开展人大工作智能管理、“人民满意的公仆单位”评选、工作评议、专题调研、人大代表述职、设立乡镇(街道)人大代表活动室、在全省先行实现常委会会议电子表决等工作,丰富人大工作形式和内容,提高人大工作实效,有力推进了我市民主政治建设。

各位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热情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需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实督办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对此,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着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本届常委会五年来的实践和探索,加深了我们对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认识。第一,必须坚持制度自信。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保证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保障全市各项事业不断向前推进。第二,必须坚持围绕中心。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紧扣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紧扣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的优势和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第三,必须坚持履职为民。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第四,必须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规,作出的决议决定,充分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第五,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推进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今后五年及2014年工作建议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明确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对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按照市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抢抓中原经济区和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两大历史性机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更好发挥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建设自然之美、社会公正、城乡和谐的郑州都市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有新作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决定,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全面深化改革的总部署、总动员。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准确领会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中央要求上来,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法定职责,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提高立法水平有新成效

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立法,力求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完善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规草案等,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强化立法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使地方立法工作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三、增强监督实效有新进展

依法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监督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对转变发展方式的监督,推动经济更高质量更高效率发展。加强对政府落实行政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监督,促进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推进公共财政建设。继续加大对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工作的监督力度,促进美丽郑州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改进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有效途径,促进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发挥代表作用有新举措

要切实尊重和维护代表的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继续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每年选择一批事关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突出问题。进一步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参与,使常委会工作更加符合民意。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工作水平,特别是要提升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实效,更好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五、加强自身建设有新提升

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提升业务素养,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创新。真抓实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常委会工作的效率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与联系,共同推进全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更好地发挥常委会机关参谋助手作用,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2014年是郑州都市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冲刺之年、收官之年,是我们“抢抓机遇、奠定基础、确立地位”的关键之年、奠基之年,也是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常委会将根据市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围绕“三大一中”战略定位,按照“抓改革、强投资、调结构、求提升”的总要求,突出“三大主体”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实现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开局,推动人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建议在立法工作上,结合郑州实际,修订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改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郑韩故城保护管理条例。在监督工作上,围绕全面推进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对实验区基础设施建设、营商平台建设、高端产业集聚发展、港区城市功能提升等开展视察、调研,并听取和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听取和审议畅通郑州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水系建设、城乡环境改善等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听取和审议工业经济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听取和审议开放平台建设、招大引强、科技创新等专项工作报告。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和审议“十大实事”落实办理、大气污染防治、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均衡发展、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推进我市“十二五”规划的全面落实,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围绕提高监督工作实效,选择社会关切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和专项工作评议。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上,围绕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审议和批准郑州市生态水系全面提升工程规划、郑州市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等重大规划,以及推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依法作出决议决定。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号角,市委十届六次全会描绘了郑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蓝图。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谱写郑州都市区建设的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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