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新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不必对“百度银行”过分解读
“工资多少”才安全
“不选穆桂英”
需制度挂帅
接地气 有底气
正视韩剧的文化创新
也是一种进步
科研经费被浪费
不会取缔的幸运
应降临更多领域
建立信用体系
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用法治铺就改革的“钢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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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选穆桂英”
需制度挂帅

“不选穆桂英”

需制度挂帅

“一些用人单位常常提高女生录用标准,‘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仍是一些单位招人用人的潜规则。”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全国妇联副主席孟晓驷在发言中建议增加就业性别歧视案由,以促进就业性别平等。(3月9日《南方都市报》)

虽然相对于过去,针对女性的就业歧视已经大为好转,但“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实现就业性别平等,是一项长期工程,很难毕其功于一役。

“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这样的用人单位,不仅性别观有问题,而且用人观也不明智。无数事实表明,女性们很优秀,“巾帼不让须眉”,在许多领域涌现出了许多“穆桂英”。仅仅因为性别原因,就放弃女性人才,从而失去“穆桂英”,这不仅是针对女性的就业歧视,而且也是用人单位的巨大损失。

孟晓驷建议修订完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增加就业性别歧视案由,这是十分有必要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劳动权利。虽然说起来谁都不敢忽视女性权益,但是重视常常停留在口头上。而且“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缺乏必要监管,各类就业歧视现象仍屡有发生”。只有从制度上做起,在建章立制上做足文章,加大对就业性别歧视的惩罚,并且明确最低赔偿标准,才能倒逼用人单位不越雷池半步,更加重视女性权益。

但用人单位要想规避法律,有着很多看得见看不见的办法。用人单位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除了事先明确告示,很难掌握歧视的实证。比如说“武大郎”和“穆桂英”同时应聘,如果用人单位在招聘公告中没有任何歧视条款,只是实际选择“武大郎”,“穆桂英”们也只能吃哑巴亏。针对这一情况,在加大制度约束的同时,有必要转变理念,创新制度。

用人单位为何“不选穆桂英”?原因不外乎是女性相对于男性,有着一项特殊的使命:生儿育女,由此带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休假和待遇问题。用人单位的这点“小心思”,自然可以归结为没出息、不道德的层面,但仅仅提出道德要求,容易泛于口水化。针对女性的特殊性,有必要从制度上进行补助。可以设立“女性哺乳险”,由用人单位、男女员工共同缴纳;制定政府补助政策,给女性乃至用人单位以经济和政策上保障。具体地讲,国家补一点,用人单位掏一点,各个层面担一点,这样既保障女性权益,也考虑到女性结婚生子给用人单位带来的实际损失,以此鼓励用人单位多用女性,不歧视女性。

《穆桂英挂帅》是则耳熟能详的故事,纠偏“不选穆桂英”需制度挂帅。一方面,加大约束,让歧视女性成为碰不得的高压线;另一方面,加大补助,把生儿育女上升为国家责任。也只有“两条腿走路”,才能切实保证女性权益,纠偏“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的怪象。 乔 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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