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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 通讯员 孟媛)国家统计局郑州调查队昨日发布信息,2月,郑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3%,高于全省0.1个百分点,低于全国0.7个百分点。 分析显示,2月份,我市食品价格比去年同月上涨1.3%,非食品价格上涨1.3%,消费品价格上涨0.8%,工业品价格上涨0.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7%。其中烟酒类同比下降2.5%,衣着类同比上涨2.9%,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同比上涨0.7%,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持平,交通和通信类同比下降1.8%,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同比上涨3.4%,居住类同比上涨2.4%。 与上月相比,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7%。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幅度最大,同比上涨1.7%,非食品价格上涨0.1%,消费品价格上涨0.8%,工业品价格持平,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3%。 与去年同月相比,郑州各(市)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均有所上涨。其中,中牟上涨2.1%、荥阳上涨4.9%、新密上涨2.3%、新郑上涨1.7%、登封上涨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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