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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

张雨义

甲骨文里的“妇”字是一个会意字,在甲骨文中出现了数百次之多,妇的左上方是一把笤帚,右边跪着一个人(女),也就是说,手持笤帚清扫屋室及住地卫生的人就是“妇”, 构形上强调了女性以清扫家室、操持家务为职的特点。甲骨文中,有时帚苗方向朝左,有时方向朝右。秦代的小篆,为了书写方便,把“女”字旁移到了“帚”的左边。甲骨文“妇”字左部也可能是梳子的形象,会意女人以梳梳头,会意头发长了的成年女子。

从字音上看,《说文》以“服也”训“妇”字,《大戴礼记》解释道:“妇人,伏于人者也。”其训释方法均为声训,这实际上揭示了“妇”与“服”、“伏”的同源关系。也就是说,在古人的观念中“妇”是必须“服”和“伏于人”的,所以才赋予“妇”与“服”、“伏”相近的读音。“妇”是与“夫”相对的一个概念,所以,“妇”之“服”与“伏”的对象自然是“夫”。可见,仅“夫”、“妇”二字,就赫然表明了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夫尊妇卑的地位差异。“妇”字向我们传递的文化信息就是妇女是作为男性的附庸存在的。

古代已婚的女子称为“妇”。如《周易·渐》曰:“妇孕不育。”王昌龄《闺怨》:“闺中少妇不知愁。”少妇,意思是年轻的已婚女子。“妇”又可以引申为“妻子”的意思,如古乐府《陌上桑》:“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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