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副会长指出
“流量清零”是典型霸王条款
据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记者 常志鹏)手机“流量清零”成为日前消费者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指出,“流量清零”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刘俊海说,“流量清零”之所以说是霸王条款,就是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经营者事先拟定的、消费者被迫同意的、未经过听证会听证过的违背公平交易权的格式条款,同时也是企业单方签订的、单方面排除了消费者的条款,所以这是一种违法的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