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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年度立法计划,由市环保局起草,经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审查、修改,对原《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订,形成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郑州市制定政府规章和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88号)有关规定,现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4年3月26日前通过下列方式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 传真:0371-67446680 电子信箱:lifazhengqiuyijian@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233号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 邮编:450006 2014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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