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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宋建巧 通讯员 杜园红)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为服务我市招商引资工作,该局出台十项服务措施,从注册登记、健全主体信用信息公示、提升企业发展效能等方面,全面促进项目落地、发展。 领导分包重点项目 市工商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服务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主动联系,随时掌握招商信息,根据进度无缝对接,为企业提供市场主体信息参考、消费诉求、媒体正面信息反馈、注册、维权等服务,力促项目快速平稳落地。 建立领导联系分包重点企业制度。市局将全市40个战略性企业(集团)、30个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和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逐个分包至责任单位,定期走访企业,听取意见,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政策松绑助项目落地 放宽企业冠省级名称条件。不受行业和注册资本(金)的限制,均可申请冠省级名称;下放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冠省级名称核准权,凡市局规定应当由航空港区、经开区和高新区登记的省级名称外商投资企业,统一由市委委托郑州机场分局、经开区分局和高新区负责名称核准。 放宽企业经营范围限制。市场主体可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在章程、协议或申报表中记载,并向工商部门申报登记。除法律法规有禁止、限制性规定外,市场主体的经营范围依其申报内容登记,不受注册资本数额、营业场所面积等限制。 网商可用住宅经营 为大力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工商部门对只在网上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可将其自有或租用的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对自然人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开办网店,具备登记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条件的自然人(网上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或以企业、个体工商户名义从事网上经营的除外),暂不强制要求其办理营业执照,但应向提供网络交易(下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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