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业松香脱猪毛
一卤肉店老板获刑
本报讯 (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晓宇 喜梅)为使猪头、猪蹄快速脱毛、变得白净,卤制后卖相好,卤肉店老板竟然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工业用松香脱毛。日前,三门峡陕县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周晓永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对其适用了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畜、禽类熟食加工。
35岁的周晓永是三门峡陕县农民。看到同村农民致富,他便来到陕县观音堂镇,在观音堂街上开了一家卤肉店,每天卤制些猪头、肘子、猪蹄等出售。但加工猪肉时,猪头、猪蹄上的猪毛很不容易清除。为更多更快地赚钱,周晓永就用加热融化的松香黏附在猪头和猪蹄表皮上,利用冷却凝固后的松香的吸附力将猪头和猪蹄表皮毛屑拔下。2013年7月7日,陕县公安和工商部门对周晓永卤肉店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其店内服务人员正在使用工业松香为猪头、猪蹄脱毛。现场查获用于脱毛的工业松香8公斤,扣押尚未完全脱毛的猪蹄1只。案发后,周晓永主动向司法机关退缴违法所得5万元。
经检测,扣押的猪蹄里检测出工业松香成分。工业松香含有重金属和有毒化合物,早已被国家明令禁止。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晓永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周晓永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缴赃款,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