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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职工社保缴费
工资申报即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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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职工社保缴费
工资申报即日启动
逾期未办影响缴费标准

全市职工社保缴费

工资申报即日启动

逾期未办影响缴费标准

本报讯(记者 王红 实习生 薛佳)即日起,全市启动2014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凡参加郑州市五项社保的参保单位,应于5月20日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逾期将直接影响用人单位及参保职工年度社保缴费标准。

按照规定,参保单位应按规定报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各险种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应按现行法规政策规定申报。其中,我市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0%,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8%;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8%,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1%;工伤及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缴费。

为了确保参保职工缴费标准7月1日起能随职工收入变化及时调整,全市各参保单位必须在5月20日前及时申报,以免影响职工下一缴费年度社保缴费。逾期未上报的参保单位和职工,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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