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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商标保护本来面目 驰名商标标示 下月起“下架”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4月22日电(记者 于涛)今年5月1日新《商标法》正式实施后,“驰名商标”标示将禁止出现在商品包装和广告上。记者22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令“驰名商标”标示“下架”的立法目的在于,还原“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本来面目,更好地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介绍,我国建立驰名商标认定制度的立法本意是为了对符合驰名商标条件的商标给予相较于一般商标的特殊保护,但实践中一度出现驰名商标被异化的情况:一是不少地方政府把当地驰名商标的拥有量看成一种政绩工程; 二是企业无视驰名商标认定中“个案有效”“动态变化”原则,不正当地把驰名商标异化为广告资源;三是在事实上成为左右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因素,使消费者把驰名商标看成是顶尖品牌。 此次商标法修订后,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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