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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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亚东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陈晓菲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建涛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赵宜勇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何世军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亚东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国玺、赵高林、周世江、傅翔、徐荆川、赵新梅、王建亭、李艳、程文、常玉峰、杨建勋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安利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周景春、李颖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学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陈晓菲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李建涛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宜勇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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