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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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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工程要开展 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本报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李阳)大型建设工程、经济开发区的建设中,要对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进行风险评估,如不,要对相关部门开出最高5万元的“罚单”。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就《河南省气象灾害评估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在建设大型项目过程中,低温、高温、台风等造成的气象灾害可能会对项目建设造成巨大的影响。对此,《条例》中指出,对三类建设项目,要根据所在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域,结合气象灾害的种类、特点开展单灾种或者多灾种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这三类项目分别是: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的大型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区域农业结构调整等项目;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气象灾害评估能力的专业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开展建设项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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