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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州 严禁领导干部出入夜总会 不得与私企老板勾肩搭背 新华社广州5月7日专电(记者 毛一竹)记者7日从广州市纪委了解到,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广州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十个严禁”,其中包括领导干部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不得违规用现金支付公务消费费用,不得违规收取润笔费等。 根据“十个严禁”,领导干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严禁违规用现金支付公务消费费用,严禁与私企老板勾肩搭背、公私不分,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歌舞厅、夜总会等消费娱乐场所,严禁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纪念品和土特产,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取出场费、劳务费、评审费、润笔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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