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郑风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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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杂谈

文字与树木

陈永坤

从现在已发现的甲骨文中,能辨认出很多与树木有关的字,象形、指事、形声、会意和转注。但以象形字最多,如木、林、森,如树种的甲骨文有桑、栗、榆、柳、栎、杞、楚、竹、柏等。指事的字如“末”,指木的上端为末;“本”指木的下端为本;“东”方的东是指“日升起树木间”(繁体“东”)的方向;“果”是指太阳升到树木上,已很明亮;“杳”是指“日在树下”,表示天已昏暗。形声字,如山“麓”的麓,因鹿一般在山脚活动。故“林下有鹿”,音“鹿”;还有如甘霖的“霖”字,即雨下在林子上,音为“林”。

甲骨文中有些较复杂的“会意”字,如日暮的“暮”,古时“暮”和“莫”是一个字,指“日落于草间或林间”,表示天色已晚;“朝”字,指“日已于林间升起,月亮已落下,天已黎明”;“束”,指把木挷起为一束;“朿”指木上有刺,从而衍生出“棘”字;“釆”是一只手在树上摘东西;“休”字更形象了,指“人倚着树休息”。这是古人常在林中活动最好的证明。再如古时一木棍横绑上两根短棍,便于脚踏掘地,有了“耒”字,由此衍生出“耕”字、“耘”字等形声字。“农”字在甲骨文中是“林”字下一个“辰”字,“辰”是锄草的工具,故“农”字是指“伐林耕作”。另外“春”、“焚”都有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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