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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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设立 新闻出版广电局 本报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李阳)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我省设立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河南省版权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取消25项下放5项职责 新设立的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将取消25项职责、下放5项职责。 取消的职责中包括:音像制品经营许可、组建出版物交易市场审批、进口出版物经营发行审批、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核等内容。 下放的职责主要是将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设立审批职责,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变更印刷经营活动(不含出版物印刷)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职责下放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等。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将承担13项职责,主要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公益工程和开展公益活动,扶助贫困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定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规划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等。 其中,在著作权管理方面,以省版权局名义行使职权。 按照《意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业务处等20个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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