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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实行日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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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实行日通报制度
出现焚烧现象,将对责任县(市)区进行翻番财政扣款

本报讯(记者 朱华)昨日上午,我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14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通知,今年,我市将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加大对禁烧工作的巡查、督察力度。我市已建立严格的日通报制度,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督察组每日将禁烧信息、查处情况通报市禁烧办,后者将有关信息报市委、市政府。

按照规定,凡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对相关责任县(市)区进行翻番财政扣款,出现第一个焚烧火点,财政扣款100万元,第二个火点为200万元,依此类推。对工作不力,因焚烧造成严重大气污染事件或同一地区多次出现焚烧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纪检监察部门将实施责任追究。

副市长杨福平说,相关部门要切实管住一把火,落实一道令,勇于担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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