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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经济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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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7万小微企业 一年“优惠”税金7500万 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 通讯员 刘忠)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获悉,国家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后,全市预计有2.7万户小微企业受益,今年一年将少缴税款7500万元。 按照国家政策,自今年起至2016年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2013年度汇算清缴数据,市地税局2013年有55户小型微利企业,获减免税款23.7万元。小微企业新政策实施后,我市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企业预计增加27000户,影响2014年度税款7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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